廣東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二樓會議室改造工程監理競爭性談判公告
發布時間: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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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二樓會議室改造工程監理競爭性談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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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受 廣東省公安廳機關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的委托,擬對 廣東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二樓會議室改造工程監理競爭性談判 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將優先確定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自主創新產品、節能產品、環保產品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采購項目編號:招標2010-203-5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二樓會議室改造工程監理競爭性談判 三、采購預算:人民幣10.62萬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施工及保修階段監理。監理內容有: 廣東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二樓會議室:土建裝修、裝潢、機電、給排水、消防、建筑電氣、空調通風、綜合布線、安防、給排水和原有裝修必須拆除的項目及其余泥、垃圾外運等。 廣東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二樓會議室:共一層,位于大堂二樓兩側,共5間會議室、1間接待室、1間音響設備控制室、1間茶水間。其中:多功能會議室一間(172平方米,具備電視電話會議功能),多媒體會議室4間(兩間94平方米,1間71平方米,1間154平方米),接待室面積約59平方米。裝修面積約644平方米。改造內容有土建裝修、裝潢、機電、給排水、消防、建筑電氣、空調通風、綜合布線、家具、多媒體系統等。 現有展覽廳室內拆除及其余泥外運。 裝修工程總造價約320萬元 五、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及其他組織,而且經年審合格的;; 3.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4.取得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從業備案證明; 5.項目總監必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擬委派本項目駐現場監理機構人員應具有中級技術職稱,專業配套(包括預算員一名),按招標人要求隨時完成各類變更核算,確保總投資控制,滿足工程需要; 6.類似工程監理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或監理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復印件; 7.不接受聯合體。 請供應商攜帶以上證明文件、相關資料復印件及原件到我公司辦理報名手續。 六、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0年11月3日起至2010年11月11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詳細地址: 廣州市寺右新馬路111號五羊新城廣場9樓911室 )購買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每套售價 150 元,售后不退。 七、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10年11月11日9時30分。
八、談判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寺右新馬路111號五羊新城廣場9樓會議室 。 九、談判時間:2010年11月11日10時。 十、談判地點:廣州市寺右新馬路111號五羊新城廣場9樓會議室 。 十一、招標文件公示/下載 廣東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二樓會議室改造工程監理競爭性談判文件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2010年11月2日 |